原標題:廣州警方“獵狐”行動已抓獲、勸返境外逃犯9名
  國際在線消息(記者 陳惠婷 通訊員 薑永鑫 張毅濤 楊明華):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3日向媒體通報廣州市公安機關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“獵狐2014”專項行動情況。據介紹,該行動開展百日以來,廣州市公安已成功抓獲、勸返境外逃犯9名,協助外地公安機關抓獲逃犯2名,抓獲逃犯人員數在廣東省排名第一。
  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隊長林瑞遠介紹,今年7月22日,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從即日起至年底,集中開展“獵狐2014”緝捕在逃境外的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。按照公安部、廣東省公安廳的工作部署,廣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由市局分管領導任組長,由經偵、出入境、網警、宣傳等警種及相關區公安分局、縣級市公安局組成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,併在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設立廣州市公安局“獵狐2014”專項行動辦公室,負責組織、實施全市的追逃工作。
  廣州市公安局“獵狐辦”組織各相關單位辦案民警,成立工作專班,按照“三個一”(即對每個緝捕對象,建立一套逃犯檔案、確定一個抓捕方案、成立一個抓捕專班)的工作要求,根據每個逃犯的不同情況、不同特點,採取各種有針對性的偵查措施、手段,從中發現逃犯活動軌跡。通過大量、艱苦的工作,結合發動宣傳攻勢,先後在廣州市荔灣區、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出入境口岸、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某出租屋、天河火車站出入境口岸、珠海拱北口岸、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抓獲境外逃犯6名,其中5名均為外國籍逃犯,有1名逃犯潛逃時間超過18年,多名犯罪嫌疑人涉案超過200萬元人民幣。此外,廣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還通過政策教育和耐心規勸,成功勸返境外逃犯9名。
  今年10月10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、外交部聯合發佈了《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》,指出對於在12月1日前自動投案,如實供述自己罪行,自願回國的,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
  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隊長林瑞遠表示,離規定的日期越來越近,廣州警方嚴正敦促那些目前仍負案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,要認清形勢,抓住時機,儘早返國,主動投案自首,爭取法律的寬大處理。同時,廣州警方也將繼續利用政策感召以及加強運用各種偵察手段“雙管齊下”,加大對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的打擊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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